6月6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上海一男子图方便,带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回家充电引火灾。
经消防部门勘验,该起火灾是由于人为入户充电所致。随后,上海长宁警方以过失引起火灾对富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从6月1日开始,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据悉,此次修订新规最主要的变更之处在于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同时还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拼加改”的源头治理、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强客渡船载运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
新规明确指出,为防范违规充电行为造成的火灾风险隐患,《修改决定》细化了在建筑物共用部位、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禁止违规停放充电的规定;
对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增加了禁止在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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